关于营销主管批改工作日志的要求通知
为了进一步夯实队伍基础管理,增强业务主管自主经营的意识,促进业务主管重视基础管理,尽到管理职责。要求各级业务主管及业务员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三条:业务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制定次日的拜访计划,包括展业、增员、收费、服务、培训、会议等活动详细填写工作日志,并按计划全力达成。业务主管应每天审核所属业务员的工作日志,并给予协助与辅导,落实活动量管理。经中心支公司研究决定,对未批改业务员工作日志的主管按照基本法基本管理的第三十八条:对未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各级业务人员,公司有权对其做出扣除相关管理利益、取消晋升资格、降级等相应处罚,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 在日常经营检查中,如发现各层级主管未按要求批改组员工作日志,扣除该主管当月管理津贴50元;
2、 在日常经营检查中,如发现主管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批改组员工作日志,扣除该主管管理津贴100元,并取消该主管半年内晋升资格;万一网-中国最大的保险资料下载网站
3、 在日常经营检查中,如发现各层级主管连续三次未按要求批改组员工作日志,公司将对其扣品质分5分,扣款300元,其部经理负连带责任。万一网-中国最大的保险资料下载网站
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请各营业单位提前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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