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保险利益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均为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复星联合超越保 2020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本合同中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1均以该日期计算。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或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二者较早之日)起,有 15日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阅本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
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投保人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首次投保或重新投保本合同时有犹豫期,续保没有犹豫期。解除本合同时,投保人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3。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的解除合同申请书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或在本合同等待期后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特定疾病以外的疾病,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诊断必须住院9的,对住院期间发生的医学必需10的并需要由被保险人个人支付的下列医疗费用,本公司将按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开始住院治疗,到本合同满期日时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且未续保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本合同满期日后 180 天。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或在本合同等待期后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特定疾病以外的疾病,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的特殊门诊治疗的,对由此发生的医学必需的并需要由被保险人个人支付的下列医疗费用,本公司将按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16 陪床费:未满 18 周岁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其父亲或母亲(限一名)或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其出生未满 16 补膏等。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如鹿茸,海马,胎盘,鞭,尾,筋,骨等;(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等。18 手术费: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手术项目的费用。包括手术室费、麻醉费、手术监测费、手术材料费、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若因器官移植而发生的手术费用,不包括器官本身的费用和获取器官过程中的费用。 19 救护车使用费:住院前或住院期间转诊时发生的同城急救车费。20 化学疗法:指针对于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化疗是使用医学界公认的化疗药物以杀死癌细胞、抑制癌细胞生长繁殖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本合同所指的化疗为被保险人根据医嘱,在医院进行的静脉注射化疗。21 放射疗法:指针对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
放疗是使用各种不同能量的射线照射肿瘤组织,以抑制和杀灭癌细胞为目的而进行的治疗。本合同所指的放疗为被保险人根据医嘱,在医院的专门科室进行的放疗。2 肿瘤免疫疗法:指应用免疫学原理和方法,使用肿瘤免疫治疗药物提高肿瘤细胞的免疫原性和对效应细胞杀伤的敏感性,激发和增强机体抗肿瘤免疫应答。本合同所指的肿瘤免疫治疗药物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用于临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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