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风险累及家庭,第五类:我国未来可能出台的遗产税对财产的侵蚀,财富传承过程中的五大类风险(4)财富管理效果不佳。(5)存在道德风险。缺点:赠与完成后,财产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如果原财产所有人想要回已赠与出去的财产一般来说相当困难。传统财富传承工具——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生前赠与备传统财富传承工具——保险1.保险受益人的限制 必须有明确的受益人(例如:未出生的人无法作为保单受益人)2.保单存续的不确定性(投保人非被保险人,投保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投保人身故后由其继承人继承保险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变更投保人需得到全部继承人同意;若投保人的继承人无缴费能力,保险合同终止或解除3. 受益金的给付 灵活度不高4.保险理赔金独立性 保险理赔金赔付给受益人,成为受益人财产,需偿还受益人债务(如有),或可能成为受益人婚姻共同财产5.子女挥霍 保险理赔金赔付给受益人,成为受益人财产,受益人如何使用保险赔付金没有约束6.
保值增值 受益人投资管理能力相对较弱,财富所有人生前以个人的名义,将财产交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并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约定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分配方式,就是家族信托。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可以实现财产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的分离,起到资产隔离和保护的作用,而信托公司又是非常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大概率能够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财富传承工具——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保险金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以人寿保单或年金保单作为信托财产。
由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当被保险人身故并发生保险金赔付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赔付给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在信托存续期及信托终止时,向信托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保险金信托保险身故金方案设计可以更加个性化标准化备注:10保险金信托保险金信托:1+1>2保险金信托:兼具保险和信托的优点,是保险的“接力棒”。
客户最初买的是保险,去世后保险金装入信托,信托公司再按照客户的意愿,进行财产的管理和收益的分配。简而言之,就是将保险和信托相结合,由保险产品提供风险保障,由信托合同提供财富的保护与合理规划。第十五条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
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备注:《信托法》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保险金信托设立规则所接受的保险产品:(1)终身寿险(2)年金险(必须附加万能账户)可以是一份保单,也可以是多份保单。若是多份保单,要求多份保单的投保人为同一人,多份保单的被保险人为同一人。举例:保险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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