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险费:均衡保费,保证费率,每份保额1000元
二、 保险责任:
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致成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 本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
(2)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
3、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附加合同列明的3种重大自然灾害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致成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 本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
(2)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的2倍。
4、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发生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次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致成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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