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早会经营 > 早会专题

法商视角下的保险优势之财富传承19页.pptx

  • 更新时间:2021-08-16
  • 资料大小:2.31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法商视角下的保险优势,财富指定传承张女士老公因病去世,料理完老公后世后,张女士准备把家里的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结果自己却成了被告。以案说法遗产归属结论老公遗产要由女儿继承,大伯哥和大姑子都要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张女士1/6,办理资产过户与分割继承权公证手续繁琐备注:71、理赔申请书、保险合同。2、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死亡证明。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优势1:保险理赔无需提交继承权公证书!优势2:受益人领取保险理赔金无需他人到场!保险理赔金优势:手续简单  指定传承老张把做生意的周转资金100万转给儿子,让其帮存一份三年定期。儿子儿媳第二年闹离婚,儿子把钱取出来转了80万给母亲,自己留下了20万。问题:80万会分吗?

20万会分吗,答案:80万会分、20万也会分!不懂规划 财富失控备注:婚姻法发展历程备注:10父母与子女悄悄签,无需子女配偶知道,声明是给到子女的个人财产,遗嘱中声明给到子女的财产是留给他一个人的,不包括配偶,实现专属传承的法律工具,备注:12实现专属传承的金融保险工具,子女所得的保险理赔金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母亲掌握保单财产控制权,子女婚变不会分割,产品与被保险 2016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30日)》,其中提到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其原文内容如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附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

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理赔金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财富放大传承财富传承唐总辛劳一生,积攒了1000万的财富,包括公司股权、房产和现金。唐总目前只有一个儿子,但儿子资质平庸,没有老爷子的才能,这多少让他有些遗憾。好在孙子聪明活泼,唐总一心培养孙子,希望将来财富可以代际传承下去,并且让孙子发扬光大。以案说法备注:两月内没表示接受遗赠“丢”房产小宝自小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2010年3月爷爷奶奶前往公证处立下遗嘱,将二人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留给孙子小宝继承。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小宝从父亲手中得到了老人遗留的公证遗嘱,由于父亲一直住着房子,小宝也是很放心的在国外深造。2016年9月,小宝回国并准备结婚,想置换一套大点的房子,需要办过户手续,房管局表示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到场签字确认。

小宝找到姑姑商议,但姑姑认为他没在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遗嘱已经失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否则遗赠无效。这个案例中,小宝在爷爷奶奶去世后两个月内的时间里没有向其父母和叔叔姑姑做出过任何接受的表示,也没有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或者起诉。法院无法认定他在法定期限内做出了明确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遗赠自动失效,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已登录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法商视角下的保险优势之财富传承19页.pptx"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