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中资公司

友邦传世金生育英才2020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rar

  • 更新时间:2021-04-26
  • 资料大小:228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友邦传世金生育英才(2020)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 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下 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释义一) 2、本项金额 =(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12) 按年付方式计算的本合同年保险费 二、年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若被保险人生存,则自本合同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本公司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一次年金 予被保险人,直至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每次的年金给付金额按下表对应的年金给付期间计算: 年金给付期间 年金给付金额 自本合同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岁后的首 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 基本保险金额 × 20%(百分之二十) 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至被保险人年 满二十二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 基本保险金额 × 40%(百分之四十) 自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至被保险人 年满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 基本保险金额 × 20%(百分之二十) 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至本合同满 期日(含) 基本保险金额 × 40%(百分之四十) 在年金给付期间。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年金。 三、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本公司将给付满期金,其金额等于本合同按年付方式换算的应付已 付各期年保险费之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上述身故保险金、年金、满期金中本合同的基 本保险金额也将相应发生变更,且上述身故保险金、满期金中“年保险费”将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满期 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所对应的“年保险费”为计算基准重新计算。 第三条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第四条 现金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自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所在法定会计年度起,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本合同所属的分 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本公司决定该会计年度本合同有红利分 配,则该红利将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本公司每年将向投保人寄送红利通知书。 现金红利的处理方式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所选的为准,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条款编号: L1270-01 2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 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 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已登录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友邦传世金生育英才2020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rar"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