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宝不能代替保险,本质上来说,互助是一种健康风险共担,与保险的基本原理 一致,但仍然无法取代商业保险,我们都知道保险的目的是 获得保障,就是在关键时刻一定能帮到你,所以这笔钱必须 100%安全的、确定的才行。而“互助计划”远没有保险公司 的运营规范性和严格监管。2018年11月27日,蚂蚁金服发布公告称,近期,接到合作伙伴信美人寿通知, 监管部门约谈并指出其涉嫌违规,所以信美人寿不能以“相互保大病互助计划” 的名义继续销售相关保险,公司决定“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一字之差,但身份却发生了巨变,“相互宝”和保险产品的身份彻底无缘,告 别历史舞台,距离上线仅41天,并定位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身份 的转变,也意味着改名后的“相互宝”将失去保险保障基金“兜底”。
每一份保单受《保险法》的制约保护的,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公司的股东被剥夺 自行解散的权利,必需经国 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但“相互宝”运营不下去, 随时都可以解散,因为它不 受《保险法》保护。如果未来有一天,“相互宝” 解散了,生病了,谁赔你?人寿保险公司被撤销、资不抵 债被宣告破产等情况,消费者 利益不受损,规定相应处理办 法以及责任准备金处置办法。责任准备金制度:保单责任准 备金和或然责任准备金(注册 制本金20%)制度,责任准备 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 赔款准备金)必须足以支付索 赔,故而涉及破产、转让等情 况,保险责任准备足以支付已 售保单中还未到期责任的责任 准备金。只要满足保险赔付责任,保险一定会赔。但“相互宝”没有巨额的储备金,单靠收 取的管理费用,是无法保证每个买了的用户都能“出险即赔”的。
比起正经的保险,相互宝是个更自由的民间组织。一切的最终解释权, 在支付宝手里。比如,相互宝成员反馈甲状腺癌这种疾病,典型的发病率高、治疗费用 低,不应纳入大病重症的保障范围。所以从重症的名单里移到了轻症名 单里。原本可以领30万的互助金,现在只能领5万。所以,如果参加计划的成员觉得不合理,可以随时提出意见,更改互助 范围。而保险不同,保单一经签订,不允许更改保险责任,即使未来甲 状腺癌真的列入轻症范畴,过去的保单还是遵照曾经的约定的保障范围。可以看到,依据“相互宝”参保规则: 30天-39岁的用户,保障额度为30万;40岁-59岁的用户,保障额度仅为10万。当面临治疗费用过于高昂的重大疾病时,“相互宝”能提供的保障金额其实是略 显杯水车薪的。所以“相互宝”只能算 是保险的一种补充,而非替代品。
相互宝会在60岁后自动退出。而《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数据显示, 重大疾病的发病率随年龄递增而不断升高。60岁以后恰是癌症高发阶段,在最需要保障的时候,“相 互宝”并不能起到作用。试想一下:我刚20岁,等我交了20年保费的时候, 恰好40岁,正是身体走下坡路的时候,当我发生重 疾的时候就只能获赔10万,或者交了40年保费,年 龄在60岁的时候,根据游戏规则就要被强制退出, 一切都是一场空。支付宝今年的保险板块,上线了很多非常优秀的 商业保险,医疗、重疾、意外险、养老金等等。 这说明,蚂蚁金服保险事业群总裁尹铭也表示,“相互宝” 并不能替代重疾险。因为“相互宝”保障额度不 够高,重大疾病的患者和家庭所需要的医疗成本 远远高于这一数额;保障期限也不够长,不含60 岁以上人群,而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会随年龄递增 而不断升高。
如果,您和家人已经购买了长期的重大疾病商业保险。 可以加入“相互宝”作为补充,毕竟初期分摊费用不高, 而且可以随时退出,多一份保障。今后,如果分摊费用 不划算,可以选择退出。如果,您和家人还没购买任何与重大疾病相关的商业保 险。也可以加入“相互宝”作为过渡,同时根据自身实 际情况,积极配置长期重大疾病商业险和各种商业医疗 险,防范经济生命严重受损的风险,保障个人及家庭的 财务安全。作为个人投保商业重疾险和医疗险的补充。相互宝只是一种补充。声明:对相互宝没有任何意见,也不反对各位积极加 入相互宝,给自己多点保障,给别人多点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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