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早会参会制度
(1)早会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整,工作日是指 。如遇变化以通知为准。
(2)保险规划师应提前到达职场,参与每日早会。
(3)如遇参会迟到,提前离场,因病未到 、因事未到 、无故不参会等违纪现象,按《乐捐制度》进行乐捐。
(4)因故不能参会,应该经相关书面(或电话)同意,各级人员的请假审批权限:
①一天不参会,由职场负责人审批;
②二天不参会,由营业单位审批;
③三天以上(含)不参会,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批;
(5)办理不参会手续时,应递交“不参会报告”;因病不参会,须附因病未到证明。凡上述材料不全者,均以无故缺席论处。
不参会申请表
姓名 | 代码 | ||
部门 | 职级 | ||
不参会事由 起止时间 | |||
主管签名 | 职场负责人签名 | ||
备注 |
乐捐制度
××职场乐捐制度
为加强职场管理,制止各种违纪现象的发生,提供广大保险规划师良好的工作、成长环境,经自我管理功能组研究决定,在本职场实行“乐捐”制度。
(1)违纪项目及“乐捐”金额表
序号 | 违纪项目 | “乐捐”金额 |
1 | 会议无故缺勤 | |
2 | 早会迟到 | |
3 | 早会期间手机铃响 | |
4 | 早会期间接电话 | |
5 | 不挂胸牌 | |
6 | 早会提前离场 | |
7 | 着装不规范 | |
8 | 在职场内吸烟 | |
9 | 乱抛纸屑或未及时清理座位 |
注:对于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乐捐”标准同上表。
(2)违纪人员在自知或被告知违纪后,应主动前往“乐捐箱”处乐捐,并在“乐捐记录本”上作记录。
(3)功能组应督促违纪人员主动乐捐,并负责管理“乐捐箱”和“乐捐记录本”,每天将乐捐箱内的钱款清点后交综合管理专员登记、保管。
(4)如违纪人员不能主动“乐捐”,功能组成员应将违纪情况一式二份记录下来,一份张贴于“公告栏”上,一份存档,在月末根据这份存档报综合管理专员,并从相关人员委托报酬或津贴收入中加倍扣除。
(5)如主管违纪,加倍金额“乐捐”;职场负责人违纪,三倍金额“乐捐”。
(6)违纪人员“乐捐”钱款全部作为职场经费用,返还职场。
(7)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解释权归 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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