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出勤人力众多,最终统计考勤时以请假条为最终考核标准,故营销员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个人业务保险营销员请假条》,交由营业组主任、营业部经理、机构人管、机构区、总签字审批后,由机构人管即时导入核心系统,营销员如因急事不能事前填写假条者,需在忙完事务后2天内补齐假条,逾期不予补办。人管老师月底将《请假条》扫描件发送分公司人管处备案,分公司不再接受考核过后再补假的签报。
(2)产假:女性营销员产假累计6个月;男性营销员配偶生育可享受7天陪护假,产假须提前声明并提供医院的分娩病例。
(3)病假:请病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申请休假,如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须于当天通知机构人管及所属营业部经理,2天内补填《请假条》;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者,按缺勤扣款。
(4)丧假:营销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休假3-6天(当地料理丧事:3天,异地料理丧事按路程远近休假,最多不超过6天)。
(5)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营销员, 享有10天婚假;营销员子女结婚享有3天婚假。
(6)事假:每月设2天业务事假,用于诸如陪同客户体检等个人工作,须按照请假流程申请,人管备案后可不扣除活动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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