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意外身故保险金:
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之日起180天内,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给付其受益人身故保险金。
2、 失踪死亡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给付其受益人身故保险金。
3、 意外残疾保险金:
保险期内,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导致残疾,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内,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达最高给付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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