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年底月末个险人力 10000 人以上、本部全年月均新增800 人以上的二级机构可以建设第三培训中心;4.除上述条件外,建设第二或第三培训中心时,第一培训中心的使用面积不低于 1300 ㎡,新设的第二或第三培训中心使用面积不低于 600 ㎡,且至少覆盖 3 个标准营业区或不低于 1500 人;5.在同时满足人力标准和面积标准的前提下,总部将参考上岗率、转正留存率等关键指标,对机构建设条件进行综合评估。(二)三级机构培训中心建设标准三级机构个险人力达到 1500 人,本部月均新增在 50 人以上可以申请建设培训中心。第四条建设费用及流程(一)达到建设标准的三级机构,总部通过专项支持建设培训中心;(二)已建培训中心到期续租或扩建的费用均纳入机构常规职场预算中,总部不再给予专项费用支持。各机构应在下年度职场预算提交前确定本机构培训中心建设规划及相关建设费用;(三)培训中心新建、续租或扩建依照《职场租赁管理办法》执行;新建及扩建培训中心的机构必须提供建设方案报告,建设方案报告经**培训部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后续建设。(四)培训中心职场租赁按相关要求执行。培训中心装修按照寿险《关于下发培训中心装修手册的通知》及《职场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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