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列支个险外勤培训费的项目1.各类属于增员活动、营销推动、经营研讨、业务激励性质的活动,如创业说明会、产品说明会、营业部经理/课长/处经理会议、营业区/展业单位业务研讨会、各类业务启动宣导会、客户联谊会、钻石或绩优人员表彰、组织钻石或绩优人员旅游或进行实物激励等;后援、保费等非个险营销、区拓系列培训;3.机构外勤人员参加**、区域培训部举办培训/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应列支**培训/会议费,不足部分列支机构外勤培训费;4.机构培训部/室督导、招待费、公杂费等费用;5.培训中心的物管、水电、空调、人力等费用,应由培训部/室向本机构行政部、办公室等职场管理单位提出费用需求,由其在整体职场费用预算中考虑安排,不列支外勤培训费。第四条年度外勤培训费额度的确定及划拨(一)分公司(含二、三级机构)外勤培训费整体额度由总公司、区域培训部、**财务部根据分公司年度人力划、业务规模测算下划给各二级机构。(二)原则上二级机构外勤培训费预算额全部分配在二级机-4-构培训部成本中心下,由分公司培训部统一管理。二级机构营业区/区拓单位、三级机构预算额度由二级机构培训部统筹分配。分公司培训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外勤培训费(科目:B30007--机构外勤培训费)划拨至二级机构营业区/区拓单位、三级机构培训部成本中心,如三级机构规模较小无培训部,可将其外勤培训费划拨至其他前线部门的成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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