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司庆四月 福顺中原” 营业部组奖
方案时间:2015年 4 月 1 日-15 日
方案对象:一季度考核后营业部、营业组
奖励内容:在方案期间达成以下条件者给予奖励
1 1 、营业组
2 2 、 营业部
备注:
1、营业部经理、业务主任按照对应职级享受本方案;
2、奖励要求用于推动部组活动,具体使用计划上报中
支。
计发条件 主任要求
基本法经营津
贴标准
奖励 合计
合格人力≥4 4 人
主管7 7 日前合格
组合格率 40%
800 800 1600
合格人力≥6 6 人 1000 1000 2000
合格人力≥8 8 人 1500 1500 3000
计发条件 部经理要求
基本法经营津
贴标准
奖励 合计
合 格人力≥ 18 人
部经理7 7 日前合格
部合格率 40%
1500 1500 3000
合格人力≥ 28 人 2500 2500 5000
合格人力≥ 38 人 4000 4000 8000
六 、奖励说明
1、业绩统计口径:方案期间内预收,月底前承保,次
月 5 日前交回执,且过犹豫期的保单;
2、每件主险需附加个人(2015)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
伤害医疗保险≥200 元或捆绑团险卡单;或当月销售团体意
外保险≥1000 元;且当月续期综合达成率≥75%,方可享受
方案;
3、件数是指单件期交保费≥2500 元的主险保单;
4、凡阶段内退保者双倍冲减下阶段方案;因体检件、
划款未成功件、二次加费件等问题件造成影响方案的保单不
予兑现方案;
5、本方案中涉及个人奖励均需合并计税;
6、此方案解释权归XX分公司营销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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