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险市场空间
相关附加险康健长安产品介绍
康寿长乐养老年金保险
这是一款专为中老年人提供养老支持的年金保险。帮您把闲置资金转为一辈子的现金流,避免资金损失,活到老领到老。确保一个有尊严、有依靠的幸福晚年。
产品特色
递增养
万能随意账户,月复利累积增值,加速回报。
终身养
活到老领到老,伴随终身。
保证养
最低保证给付20年,保费不损失。
安心养
利益明确,防止老本钱不翼而飞。
产品五要素:(险种代码:189)
投保年龄:50-7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
交至领取年龄
保险期间:终身
领取方式:年领、月领 ( 60、65、70岁起领)
说明:康寿长乐默认与附加随意领组合销售,养老年金若不领取将自动进入附加万能
险账户,进行月复利累积生息(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
不同交费方式对应最高投保年龄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您在犹豫期后至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不含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2.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含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您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不予受理。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
养老年金领取频率、开始领取年龄及领取日
养老年金领取频率与开始领取年龄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养老年金的领取频率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领取频率可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变更,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含)后不得变更。
养老年金(续)
其中,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含)起的20个保单年度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
1.如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生存,则本公司按前述标准正常给付养老年金;
2.如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身故,本公司将向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其金额为:保证领取期间内本公司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扣除本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不计利息),本合同终止;
3.如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结束后继续生存,则本公司仍按前述标准正常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71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减保
本合同生效后至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您可以申请减保,并领取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减保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标准。减保后的保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减保后的保险费=本次减保前的保险费×(1-减保比例)。本公司按减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
保单贷款
本合同生效后至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经被保险人、受益人书面同意,您可凭保险单向本公司提出保单贷款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您可办理保单贷款。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根据您与我们的约定执行。贷款利息根据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按年复利计算,并应在贷款到期时与本金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者,贷款本息与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业管规则
搭配规则:
主险期交保费≥3000(趸交10000)时,方可附加378、519。且同一被保险人378、519分别不得超过5份。
378、519可以通过新增附加险来增加;支持加保。
最低保险金额:1万元
加费说明:无健康加费,无职业加费
短期附加险规则:附加康健长安意外伤害保险(378)
附加康健长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19)
业管规则
长期附加险规则(续):附加定期(167)、附加09重疾(740)、附加随意领(915)
搭配规则:
189须与915同时投保。
740、167不可以通过新增附加险来增加,不支持附加险加保。
同一主险所附740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保金的10倍。
同一主险所附167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保金的10倍,且最低保额不得低于5万。
业管规则
退保:
针对趸交即领保单,犹豫期内允许退保,犹豫期后,不允许退保。
领取年龄变更:
在养老年金首次领取前,可申请变更,采用调整保险金额(即养老年金领取金额)的方式,不需补退费。
领取年龄可变更为60、65或70岁,变更申请日期应在变更后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之前。
针对交费年期为交至领取日的,意味着交费期间的变更,将重新核算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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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长青产品及业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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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长乐产品及业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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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加康健长安产品介绍
老年险市场空间
特色亮点:
配套“康健长青”和“康寿长乐”的专属附加意
外和意外医疗产品。
意外伤害特别增加老人特殊意外责任--意外骨折、关
节脱位、关节替换保险金,并对交通意外加倍给付,
增加产品亮点。
意外医疗既包括费用补偿责任,也包括住院津贴和重
症监护津贴责任。
产品形态
投保规则
被保险人:出生满50周岁(含)-70周岁(含)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1年
最低份数:1份
危险保额累计: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单倍”计入被
保险人“意外 险”危险保额累计
健康/职业加费:无健康加费,无职业加费
附加险规则:
主附险搭配比例:1、主险期交保费≥3000元,或趸交保费≥10000元时,方可附加378。 2、同一被保险人378累计不得超过5份。
投保规则
最低份数:1份
危险保额累计:以“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的单倍”
计入被保险人“意外医疗”危险保额累计
健康/职业加费:无健康加费,无职业加费
附加险规则:
可附加主险:康寿长乐(189)、康健长青(512)
主附险搭配比例:1、主险期交保费≥3000元,或趸交保费≥10000元时,方可附加519。2、同一被保险人519累计不得超过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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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长乐能带给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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