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时间:5月1日-7月31日
(二)方案对象:方案期间内入职新人及推荐人
(三)方案内容:
1、方案期间内,成功新增实动1人奖励推荐人0.6g黄金转运珠一串
2、方案期间内,成功新增实动2人奖励推荐人0.6g黄金转运珠三串
3、方案期间内,成功新增实动3人奖励推荐人0.6g黄金转运珠五串
4、方案期间内,成功新增实动3人以上每增加1人奖励推荐 0.6g黄金转运珠二串
方案时间
5月1日-8月31日
方案对象
6月20日之前上号新人
(4)、方案说明:
①、培训新人必须持证上岗后方可享受本政策,以入司日期界定业务和出勤的统计区间,
A:4月21日-5月20日入司的新人,业绩及出勤统计时间如下:
第一个月 4月21日-5月31日;
第二个月 6月1日-6月30日;
第三个月 7月1日-7月31日;
B:5月21日-6月20日入司的新人,业绩及出勤统计时间如下:
第一个月 5月21日-6月30日;
第二个月 7月1日-7月31日;
第三个月 8月1日-8月31日;
备注:新人在享受本方案责任津贴期间不再享受同期基本法责任津贴
②、新人须为首次按营销顾问职级入司人员,二次签约人员不享受相关新人津贴,
③、新人特殊津贴严格参照面部考勤系统数据进行统计,如因考勤系统人为原因导致误差,误差产生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首次参会日期以录入打卡机的日期、保证金收据日期、结训日期三项全面达成且最晚达成的项目日期为准。
④、方案期间套用“鲲鹏计划”筹备享受架构奖的主管不享受本方案的推荐人政策; “千里马”定级主管可以享受本方案“黄金幸运珠”奖励但不享受新增实动奖励;新人增新人可享受本方案所有奖励,但该新人必须在6月20日前持证上号。
⑤、本方案所指标保指方案期内预收且当月承保,次月6日前回执,剔除犹豫期内契撤的标保。
方案时间
4月1日-6月30日
方案对象
准主管
(高级营销顾问或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职级,且一季度实动人员)
方案说明:特晋主管及其推荐人、相关内勤不享受“2015年经理人计划”中相关奖励
(1)、参与本次计划的准主管采取自愿原则,不做任何强制要求;
(2)、参与本次的计划的准主管需缴纳200元培训费,如4月18日第一期班成功送训≥1人,公司将返还培训费。
(3)、参训人员在方案期间任意一个月达成当月1+3实动(其中不少于2人为本季度新增人员)即可在次月调整为营销经理职级并享受相关基本法利益。
我们每个人,只要身体健康,智商正常,没有深陷战争或自然灾害中,就可以在很多事情上大有作为,而成败的关键并不只在于我们的天赋,而在于我们做了没有。有天赋不去做,等于没有天赋。不管你相信不相信,若你一事无成,是因为你没有去做!
——《天才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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