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法律保障不适用范围,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十一号公布 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前提:法律保障不适用范围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劢,适用本法。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六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目录:保险公司十大安全机制,机制一:保险公司设立条件严苛,机制二: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雄厚,机制三:保险公司经营监管严格,机制四:保证金制度,机制五:责任准备金制度,机制六:公积金制度,机制七: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机制八:偿付能力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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