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纯重疾,只有福患合同约定的、符合标准的重大疾病的情况才能赔付,一次赔付后保险责任终止。V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和定期检2.0 重疾+轻症查的普及,很多疾病在发病初期设计了多次轻症赔付的责任,针对被保险人轻症先于重疾出险的,合同继就能被检测出来,不用进行大手续有效。3.0重疾+轻症+中症术治疗,微创手术即可解决,如新增中症保障,一般不分组独立赔。此就不能达到重疾理赔的标准。4.0 重疾多次赔付+轻症+中症所以我国的重疾险产品形态从一重大疾病可多次进行赔付,一般对重大疾病进行分组,每组可赔付一次。开始的纯重疾逐渐发展出了轻症、5.0 重孩多次赔付+中症+轻症+特定重疾多次赔付中症,逐渐弥补纯重疾险的缺陷。对合同所约定的疾病进行分层次、分阶段保障,针对高发重疾进行多次赔付,重疾险保障责任逐渐全面。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