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范围内,个人寿险已有100-300年的历史(英国300年,美国260年,香港与日本100年),但是在中国大陆仅有近20年的历史,做为新兴行业,其功能与意义还没有被大众充分认识。美国教科书关于保险的论述,个人对自己与家庭的责任包括活着的时候(因此包括储蓄的积累)与死亡以后。一家之主的责任是投保他的生命提供保障给其财务依赖者。家庭责任的认知意味着人寿与健康保险重要性的增加。
在财务工具中,对于个人死亡能很快地提供资金以及协助弥补财务损失,人寿保险是独一无二的。消除遭受疾病和伤害的可能性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方法来应付损失发生后的财务结果。《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权利包括: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09年2月28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新保险法。新保险法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注重对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
保险法解读,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 银行存款;(二) 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 投资不动产;(四)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尊贵养老、资产传承,尊贵医疗、身体康健,尊崇养老、优雅一生,尊贵传承、家业长青,尊享理财、富足一生,保险让您的人生更精彩,更有爱!让您的事业更成功,让您的家庭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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