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S市客户邵先生投诉:业务员崔某在5月份介绍财富人生产品时书面承诺产品年收益10%,现在阅读条款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崔某承诺不符,要求全额退保或按照崔某承诺履行保险责任。处理结果,扣回业务员及上级主管全部佣金和管理津贴,并分别处以10000元和8000元经济处罚,解除崔某代理合同,并上报行业协会黑名单,公安机关立案调查。S市主要负责人受到公司严厉纪律和经济处罚。
2016年2月,客户通过业务员杨某推荐,购买了公司《财富人身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年缴20万元,缴费期限10年,已缴1年。当时介绍称随时可以退保。因其不识字,近期给朋友查看保单时,发现利息与当时介绍不符,如现在退保,只能退回现金价值3万元左右,其认为被欺骗,故要求投诉,要求公司退还其所交保费及利息。 对上级主管连带处罚结果:扣回上级主管全部佣金和管理津贴,警告并罚款2000元。
保险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对《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保险监管规定以及其他与所销售产品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曲解或虚假宣传,以诱导客户投保。主要表现为:笼统地宣传保险可以避税、避债,笼统地介绍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解散、倒闭,对监管政策进行不实炒作以造成政策即将大变、要买抓紧买的紧迫性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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