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或订立保险合同时,双方互相据实申报或陈述,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弃权:保险人放弃了它所拥有的权利,禁止反言:不得反悔,最大诚信原则之告知,投保人:无限告知、询问告知,投保人:合同订立时、合同有效期间、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合同条款内容及责任免除,保险人:明确列明、明确说明。
2010年1月,张先生投保了人寿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投保时未在健康、财务告知栏内就饮酒习惯作任何说明。保险人以标准体承保。2012年2月,张先生因酒精中毒性脑病住院,并提出住院医疗保险金理赔申请。经查,张先生有饮酒历史20年,平均每日饮白酒250毫升。告知有饮酒习惯但又未加以详细说明。但该内容又影响保险人的承保和本次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
人身保险当中,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我们作为投保人可以为身边哪些人投保?2007年李先生和王女士结婚,李某给妻子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为李某本人,2010年两人因故离婚。期间未变更受益人。2012年,王小姐因意外过世。请问:保险公司应该赔吗?为什么?小红为自己在A保险公司投保一份保额50万的意外险,同时又在B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额50万的意外险,如果小红意外身故,两家保险公司怎么赔付?如果小红是为自己价值2000元的餐桌分别在A保险公司和B保险公司投保,保额都是2000元,发生火宅,餐桌被烧毁,两家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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