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指标与方法—警示信息,警示信息是指本办法实施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不规范销售行为处理记录。目前只作为销售人员流动时公司对其进行背景调查的参考依据之一,不计入星级评分统计。警示信息的内容共十五条,29种具体表现形式。评价系统中的警示信息记录了包括保险销售人员姓名、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编号、服务保险公司机构名称、不规范销售行为事实、处理结果、处理日期、做出处理决定的机构名称等内容。
在职和离职销售人员均适用。评价指标与方法—警示信息内容,(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人。(包含九种具体表现形式),(二)对投保人、保险人隐瞒与保险合同相关重要事项。(包含七种具体表现形式),(三)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利用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或者为其他机构、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伪造、冒充或使用他人从业或执业证书进行展业。(九)以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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