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合规总体状况,业务合规风险提示,业务合规主要风险类型,增员行为,公司增员行为管理制度1/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代理人招募工作的通知》再次规范招募代理人各环节工作要求: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刊登招募广告,不得以公司名义招聘代理人自聘人员。内、外勤招聘(募)信息不得出现在同一份广告或同一网页。
在发布招募广告或对代理人(含未入司新人)进行宣导、培训时,应当清楚说明营销职位(即“保险代理人”或称“保险营销员”)的工作内容、性质和用工方式,不得以各种模糊的职业称谓、职位头衔或易混淆字眼粉饰保险营销的工作性质,诸如:员工、干部、管理干部、储备干部、上班、工作人员、服务专员、服务人员、接待员、管理员、秘书、薪酬、工资、年薪、月薪、周薪、底薪、稳定、收入保障等。
不得承诺收入水平或透露某个人具体收入信息。不得夸大误导佣金收入。不得发布宣传保险营销人员佣金或手续费的广告。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交纳监管机关、行业协会或公司规定的保证金、培训费等合规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作为成为保险营销人员的必要条件。不得以混淆保险营销人员的职业性质和职位级别等手段误导社会求职人员盲目加入保险营销队伍。在招募过程中,不得损害他人、公司及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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