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可以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或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未成年被保险人(年龄小于18周岁),1.投保不含死亡责任的人身保险,可接受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投保人。2.投保含死亡责任的人身保险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投保人必须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为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可接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在得到未成年人父母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投保人。投保单签署地须与营销员所在机构的可销售行政区域一致,营销员只能在其所属分支机构所在行政区域内销售保险产品。被保险人必须是该行政区域内的居住者或工作者。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第二被保险人只限于被保险人的配偶或子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第二被保险人为投保人。
怀孕28周以上至产后1个月内的孕产妇不能作为寿险、住院补偿医疗保险、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短期险)的被保险人,但年金险、意外险和重疾/疾病险、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长期险)不受此限制。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关系。配偶、子女、父母或证明与被保险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等。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仅限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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