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4冲锋目标”是指在方案期间本人直接推荐新人办理完毕签约手续且期末留存4人及以上,其中1人有效,营销系列转收展系列人员,二次入司人员均不计入新增人力范围,增员人数统计以在amis系统里开设工号的时间为准。“其中1人有效”是指在方案期间推荐的新人在10月31日前累计达成收展基本法有效人力的业绩要求(3M,以回执录入为准);
(二)本方案的基础性费用投入额度,省公司在8月底前一次性追加给各分公司;本方案的引导性费用投入额度,省公司在11月根据各分公司的”1+4”冲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追加。
(三)本方案的收展人员奖励由分公司制定配套方案进行兑现,各分公司需将配套方案报备省公司个险销售部,省公司年底进行统一的费用结算,在本方案额度内的部分由省公司承担,超出部分由分公司承担,所有奖励要求最迟在2016年年底前兑现完毕;
(四)分公司在接到本方案后,要迅速进行全预算目标分解,落实到县公司、团队,并增设月度节点,在每个月形成一个或多个人力冲刺的小高潮,促进累计目标的达成。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