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且出院满90日)至 60周岁(含60周岁); (2) 该附加险附加在华夏之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款上时,本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3)该附加险寿险风险保额、意外险风险保额均为0, 重疾险风险保额和人身险风险保额以及体检校验保额均为 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 (4)该附加险保险期间分为八种:20年、30年、40年、 至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60周岁、70周岁、80周岁、88周 岁,应与主险的保险期间相同; (5)该附加险交费方式和缴费期间须与主险一致,交 费频率为一次性交清或年交;年交分为3年交、5年交、10 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交至18周岁,具体交费 金额以条款的费率表所载为准; (6)该附加险最低保险金额为1万元,超过最低保险金 额部分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 (7)该附加险必须和其他主险一起销售,其基本保险 金额不能超过所附加的主险基本保险金额。该附加险可以和 华夏之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福鑫相伴两全保险(分 红型)、五福临门年金保险(分红型)、鎏金宝两全保险(分红型,2010版)搭配销售。 (8)同一保险计划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款)和附加重 大疾病保险(B款)只能择一投保。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