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1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文件,2012年,市金融办与市XX公司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三年来,在市、县金融办的直接领导下,XX公司积极配合,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4年,全市累计55万人投保了该险种,人口覆盖率达8.75%,理赔总金额863万,理赔客户达9763人次,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农村小额保险工作在推进中还存在着认识不深刻、推进有落差、保障不全面等现象。现就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我提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保险是金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则是市金融办确立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市金融办确立的服务“三农”的民心工程。
1、政策有要求。各级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关注民生发展。2011年省政府专门下发试点文件,2014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及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省八条)中均明确要求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刚刚下发的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XX九条)中,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用专门的篇幅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要求,在部门分工清单中,明确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落实。可以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已上升为国家服务三农的政策性保险之一。
2、百姓有需求。当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较好,虽取得了较好的成就,社会保障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百姓需求相比,保障力度、保障范围仍有一定差距。政府社会保险兜底,商业人寿保险补充已成为解决社会保障的通行模式。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重点保障的是因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而这部分保障却是社会基本保险不保或保障不全的地方,此项工作三年来的试点,之所以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主要得益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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