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促进组织发展,培养资深业务主任,制定资深业务主任养成计划(以下简称“养成计划”)。
第二条 本计划主要是对资深业务主任养成计划人员设定明确的发展目标,达成目标者可以享受养成奖金待遇。
第三条 资深业务主任养成计划人员享受条件和养成奖金待遇均按照本计划严格执行,机构须根据文件要求对资深业务主任养成计划人员进行相关规划面谈和追踪工作。
第二章 资深业务主任养成计划机构执行机制
第四条 资深业务主任养成计划由机构申请,经总部审批执行。
二级机构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总公司营销部提出执行养成计划的申请,总公司营销部根据机构申请材料确定机构养成计划执行资格。机构申请材料需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一)养成计划的推动规划。规划应包含:
1.机构2016年05晋升06计划目标;
2.机构推动05晋升06的工作规划及具体举措;
(二)对高级业务主任进行一季度规划面谈情况。
执行计划机构,需由机构负责人或分管总对高级业务主任进行规划面谈。未进行规划面谈的高级业务主任,不得参加养成计划。
通过规划面谈的高级业务主任,获得为期半年的养成计划参加资格,半年后未晋升资深业务主任或重新晋升到高级业务主任的应重新参加规划面谈。执行计划机构,应在每季度开始前完成高级业务主任规划面谈,将不参加计划的高级业务主任名单上报至总公司营销部,其中当季未通过规划面谈的新晋升高级主任名单可不迟于该季度第二个月月末前单独上报。
机构通过签报将申请材料(模板请见附件),经区域市场经营部审核,上报至总公司营销部。营销部对材料审核后对机构执行资格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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