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宣传活动等,以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1、组织各省级保险公司举行一次《若干意见》学习交流会,准确把握《若干意见》总体精神。紧密结合江苏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实际,拿出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江苏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2、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项汇报,争取以省领导名义在《新华日报》、《中国保险报》发表署名文章。协调各有关厅局争取出台配套文件,推动落实。
3、以行业内部期刊为载体,加强行业内部信息宣传交流。在江苏保险简报上对行业《若干意见》的研究成果进行专刊刊载。积极向保监会简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专题”栏目报送相关信息。
4、加强公共媒体宣传。在省内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以系列报道形式宣传江苏各地保险业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典型事例,以及推进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绩。指导各地协会在各地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对当地贯彻《若干意见》的政策支持和落实成果予以报道。
5、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在江苏保监局网站设立“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专题”栏目,全面反映江苏保险业及各地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及时反映困难问题和建议。运用保监局官方微博、微信专题宣传《若干意见》,对文件中的专业词汇进行解读。
6、指导省学会运用专家智库资源,从专业视角加强对《若干意见》落地的相关课题调研合作,并及时整合专家的解读和理论研究成果,编制《若干意见》解读指南。
(二)各公司
7、制定本公司的宣传工作计划,发动各级分支机构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和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公司经营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等形式,宣传《若干意见》。各省级分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统一设计《若干意见》宣传海报,在各级分支机构张贴,营造浓厚的氛围。
8、各公司结合保险产品功能做好客户宣传工作,推动保险在参与社会管理、社会保障、防灾减损等方面发挥更广泛的作用。利用产品说明会、客户联谊会等形式,结合安全生产责任险、大病保险等险种,面向客户宣传《若干意见》相关政策、产品理赔流程、防灾防损知识等。
9、面向基层一线员工开展宣传。各公司要组织讲师、培训人员,开发《若干意见》宣讲课件,利用晨会、夕会等形式,面向一线员工解读《若干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凝聚从业人员信心。
10、开展保险“五进入”活动。因地制宜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进机关”,宣传《若干意见》以及风险管理和保险知识。
11、积极配合各地协会做好媒体宣传采访活动。
12、根据工作部署,向保监局报送相关典型材料。
(三)各协会、学会
13、开展宣讲活动。各地协会要及时向当地党政部门汇报《若干意见》的主要精神,增进党政部门对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理解和支持。组织保险行业及高校专家学者面向各地保险行业内部进行专业宣讲,面向社会大众进行保险功能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普及宣讲。
14、开展征文活动。各地协会、学会在自办刊物、网站开设专栏,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主题,面向行业内外进行征文。
15、开展专题宣传。各协会可在当地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及时反映江苏保险业及各地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把此次宣传活动放在重要工作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宣传,保障宣传活动顺利开展。要跟踪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抓住时机,强化宣传。各公司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保险业良好社会形象。要加强《若干意见》相关政策、保险知识、功能作用的宣传普及,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丰富宣传形式。
(三)把握时间,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确保重大宣传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要将宣传活动与推动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积极推动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江苏保监局将对各地、各公司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相关情况将在行业内通报。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通过OA上报保监局办公室。
联系人:程来龙 电话:025-86793973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