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才”-保护人才,成就企业起步
“留才”-稳定人才,成就企业成长
“聚才”-吸引人才,成就企业发展
“爱才”-尊重人才,成就企业辉煌
2.4绿洲系列产品组合
国寿“爱才”计划方案
2.5绿舟、通泰系列产品组合
点多面广:公园、码头、车站
销售方式多样
3.1 旅游险业务概述
国寿境外紧急救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团体医疗保险
国寿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国寿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国寿神州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国寿神州紧急救援团体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国寿神州紧急救援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3.2旅游险业务主要产品
急性病、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身故、医疗
紧急救援医疗;紧急转移医疗;住院医疗;转运回国;紧急门诊;紧急牙科;后事处理
主要责任
分类
重要业务
依法办理
特殊承保
4.1 建工险业务概述
4.2 建工险业务产品
保险费提供三种计算方法
轨道交通工具乘客意外险、公路旅客乘客意外险、民用航空飞机乘客意外险及水上交通工具乘客意外险。
5.1 乘客意外险业务概述
以旅客在各公共旅客运输部门售票代理窗口、各类旅行票务代理窗口及通过网络电子商务平台自行、自主购买为主。
5.2乘客意外险业务主要产品
责任
驾驶或搭乘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Ⅲ度烧伤、医疗费用、住院津贴
保险期间
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进入该客票指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时起至该客运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被保险人离开该客运交通工具时止。
最长为一年
团险业务领域及产品概述
目 录
员工福利保险及主打产品
中介代理业务及主打产品
政策性业务及主打产品
企业年金及互动财险业务
汇缴业务及主打产品
1.军人武警保险业务
国寿长城一号军人伤亡附加保险
国寿长城二号军人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长城三号军人团体医疗保险
国寿金盾一号军人伤亡附加保险
国寿金盾二号军人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金盾三号军人团体医疗保险
长城系列
金盾系列
2010年至今,军人、武警保险业务累计收取保费11.8亿元。
2.大学生村官保险业务
累计承保大学生村官390,218人次;
累计收取保费2300万元,其中公司捐赠1160万元,政府出资780万元,村官个人出资360万元。
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怀孕妇女、正常分娩的婴幼儿等群体作为保险对象开展的保险。
3.1 计生保险业务概述
公司与中国计生协于2008年开展合作,2010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业务规模迅速增长,2013年保费收入6亿元。
积极争取各地计生协支持,大力拓展计生保险业务。
政府出资
财政支持,或计生部门建立的各项奖励基金、补助基金、交专项资金等
个人出资
利用计生系统的管理体系和计生队伍,发展个人投保的计生保险
共同出资
国家提供的计生保障不能完全满足个人的需求 ,个人补充投保
3.2计生保险明星产品--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A款)
以老龄群体作为保险对象开展的保险业务,主要包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
4.1 老龄保险业务概述
公司与各级老龄办合作开展老龄意外保险。
2013年,已有九家省公司开展老龄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约2.5亿,承保人数约2000万。
6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老龄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交流会,全面启动了老龄保险业务发展。
与各级老龄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老龄事业的机构合作。
4.2 老龄保险业务产品
5.政策性业务合作模式、成功的关键
团险业务领域及产品概述
目 录
员工福利保险及主打产品
中介代理业务及主打产品
政策性业务及主打产品
企业年金及互动财险业务
汇缴业务及主打产品
1.1企业年金业务的四个管理人
建立企业与个人账户;
记录缴费及收益;
计算年金待遇;
提供查询…
开立资金和证券账户;
向投管人分配基金财产;
清算、交割、估值…
进行投资;
核对估值;
建立风险准备金…
选择监督评估管理人;
设计制定年金方案;
制订资产配置策略;
统筹协调整体工作…
1.2国寿养老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率先突破千亿元
2.互动财险产品及目标市场
企事业单位、家庭自用
各类大中型生产制造型企业
家庭
各类建筑公司、装饰装修公司、工程业主单位
企事业单位,大型写字楼、饭店、商场、酒店、超市等。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航运企业、船务公司
团险业务领域及产品概述
目 录
员工福利保险及主打产品
中介代理业务及主打产品
政策性业务及主打产品
企业年金及互动财险业务
汇缴业务及主打产品
1.汇缴业务销售形式
深度开发团体客户项下的个人保险需求:
国寿康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
500元/份
趸交:20份为限
期交:10份为限
按份销售
产品组合
2.康福健康保障计划介绍
3.康福产品利益演示
特定疾病保险金: 提前给付。30%保险金额,每种
仅 限给付一次,累计3次
④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首期保费× 已交及 豁免期
数×110%或现金价值
③
身故保险金: 首期保费× 已交及豁免期 数×110%或现金
价值;轨道交通:3倍;飞机:5倍。
②
60、70或80周岁
满期保险金:
110%已交保费
交费期间罹患重疾病,豁免主险以后各期保费。
18岁
18岁
①
180 天观察期后
重大疾病保险金: 扣除特定疾病保险金,以 1 倍保险金额为限给付
⑤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
红利领取:
4.投保示例
基本资料
客 户: 王先生
年 龄: 30周岁
交费方式: 十年期交
年交保费: 5000元
保险期间: 至70周岁
客户最高投入
50000元
满期金:5,5000元+43180元=98180元中等假设累积红利
创新发展 迎接挑战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