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总公司成立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寿险公司个险销售部、财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研发中心、**数据中心负责人;财险公司互动业务部、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人。
执行小组:
寿险公司:寿险公司个险销售部、财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研发中心、**数据中心负责营销员考核相关工作人员;
财险公司:互动业务部、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相关工作人员。
(二)分公司成立实施工作组,由寿险分公司个险销售分管领导和财险分公司互动业务分管领导担任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包括:寿险分公司个险销售部、财务管理中心、信息技术部和财险 分公司互动业务部、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人。
工作任务包括:贯彻执行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方案,制定分公司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具体操作,评估总结工作效果,解决方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相关考核推动工作。
二、纳入考核的范围
(一)人员范围:
寿险AMIS系统中业务员系列人员及主管;
(二)业务范围:
财险承保系统中寿代产个险非零手续费业务。
(三)实施内容:
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个人及团队业绩考核,纳入各级主管津贴计算。
三、纳入考核的规则
(一)考核规则
寿代产业务手续费统一按照实收保费(不含零手续费业务,下同)金额的10%计入营销员(寿险AMIS系统中业务员系列人员和主管)个人和团队业绩考核计算,但累计纳入金额不超过其考核标准的一定比例(在计算主管团队业绩时,其团队直辖人员寿代产实收保费均按10%计入团队业绩计算,但合计不超过主管团队业绩考核标准的相应比例)。
1.维持考核
寿代产业务手续费按实收保费金额的10%计入营销员职级维持考核计算,纳入维持考核的手续费累计最高不超过寿险营销员个人或团队业绩考核标准的20%。
2.晋升考核
寿代产业务手续费按实收保费金额的10%计入营销员职级晋升考核计算,纳入晋升考核的手续费累计最高不超过寿险营销员个人或团队业绩考核标准的10%。
(二)主管津贴规则
对各档组经理、处经理、区经理直辖团队(组经理为直辖组、处经理为直辖处、区经理为直辖区)分别设寿代产个险业务(除交强险业务)实收保费金额的1%、0.3%、0.1%的奖励津贴,处经理、区经理的直辖组同时提取组经理管理津贴,财险津贴与营销员当月寿险佣金、津贴合并扣税后一并发放。
四、纳入考核的费用来源
在当前协议期内按寿代产个险业务实收保费金额(除交强险业务)的1.4%,用于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产生的寿险营销主管津贴等相关费用。
其中1%从财险公司支付寿险公司的销售管理费列支,财险公司再增加0.4%管理费。
为支持中支公司发展建设,增加的0.4%由省公司承担!
五、全省方案实施要求
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方案实施分为开展推广阶段、宣导组织阶段、实施总结阶段:
(一)开展推广阶段
1、对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所需人员、业务数据进行全面测试,为系统考核和寿代产佣金系统结算工作打好基础;
2、根据考核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寿代产业务手续费结算情况,就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模拟解决方法,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3、产寿险**省分公司将在四月份内制定**分公司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实施方案,完成联合文件的印发,并上报总公司备案。
(二)宣导组织阶段
1、产寿险**分公司将联合制定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宣导计划、宣导课件;
2、各中支公司应积极联系寿险市州分公司做好联合宣导,组织完成对全辖寿险公司个险营销员和主管系列人员、财险公司互动专员的宣导培训,确保宣导覆盖面达到100%;
3、联合寿险公司加强职场布置,在寿险各营销职场进行寿代产业务纳入营销员考核宣传海报的张贴,进行产险园地的布置。
(三)实施总结阶段
1、关注辖区考核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系统运行、考核成本及典型材料,评估考核工作效果和影响,向省公司提出工作建议;
3、各中支公司与寿险市州分公司每月做好基本法考核数据的核对通报;定期对寿代产业务纳入寿险营销员基本法考核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考核期间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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