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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险训练课程6第六式税务规划23页.pptx

  • 更新时间:20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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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统一纳税人识别号+ 房产税 + 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 财产等相关信息,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善收入分配统计与核算。完善居民收入分配相关统计指标,增加群体分类。加 快建立电子化居民收入调查统计系统。加强中等收入者标准研究。加强国民总收入(GNI)  核算和境外净要素收入统计。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建立宏观经济、相关政策和微观数据的综合评估机 制,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再次提出“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 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 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

国家财税政策紧跑慢赶,CRS后,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快速推进,全国居民”  财+税“一体信息正在完成,作为调节收入重要手段的财产税(以赠与、遗产、 房产税)可能马上登场,启用第三代指纹身份证。作为高净值客户,提前5-10年 的税筹规则程序,应尽早启动!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 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规 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注:无处可逃,提前准备!

第二条(倒推五年赠与额纳入 遗产额)本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 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 发生的赠与财产。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各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 让时,仍需自动申请补税;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发明并归 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 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的遗产税;国务院规定 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其他遗产。第十五条(不缴清税遗产不得分割):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

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注:为控税源,强制性,这个是必然!第十九条(一个月内申报):被继承人死亡时遗有财产的,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前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遗产税申报。注:税收的强制性,应遵守。第二十一条 (二个月内缴清):纳税义务人应于税务机关送达纳税 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缴清应纳税款; 纳税义务人确有困难不能一次缴清 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二至六期缴清税款,最长不超过一年。 注:若留下的多是豪宅、股权等非金融资产,未准备大额遗税备付金,该怎么办?变卖家族产业,是常态!备注:遗产税的征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附件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80万-200万、200万-500万、500万-1000万以及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分别为20、3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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