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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销售理念亮点解说含备注47页.pptx

  • 更新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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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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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日起,于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于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

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日起,于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B款 高残豁免,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附加合同终止。

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确认日起,于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B款    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身故豁免保险费和身体高度残疾豁免保险费,本公司仅承担一项。一张图看懂**福(庆典版)-成人120种重疾可赔付基本保额的100%,被保险人罹患60种特定疾病,可豁免后续保费;投保人罹患120种重疾、身故、高残,豁免后续保费。

60种特定疾病每次20%最多可3次,每种一次,累计60%,合同继续有效180日内身故,赔付所交保费;除此外身故100%基本保额。最高保障基本保险金额160%重疾保障,轻症保障双豁免保障身故保障意外保障,附加长期意外,意外保障可至75岁一张图看懂**福(庆典版)-少儿120种重疾,可赔付基本保额的100%特定疾病保障60种特定疾病每次可赔付基本保额的20%最多可赔付3次,累计达到保额的60%,少儿疾病保障,15种少儿疾病可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0%身故保障18岁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  18岁后身故,赔付基本保额的100%被保险人患15种少儿疾病或60种特定疾病,豁免后续保费;投保人120种重疾、身故、高残,豁免后续保费,豁免保障,后续保障,重疾赔付后,主合同减少对应保额,仍然有效。服务民生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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