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历史同国家一样久远。在中国历史上,贡、助、彻、役、银、钱、课、赋、租、捐等都是税的别称。税收不仅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而且会影响和改变人们的经济行为。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个人当月工资小于3500元,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