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确定。
开门红方案回顾
考核人员:各经营单位班子成员
考核内容:团险短险、团险意外险
1.目标达成奖
(1)每项必达目标奖励分管经理0.5万元、经理室0.5万元;
(2)每完成一项挑战目标,奖励分管经理0.7万元、经理室0.7万元;
(3)每完成一项卓越目标,奖励分管经理0.9万元、经理室0.9万元。
注:A、必达、挑战与卓越目标奖励不兼得。
B、未全部完成上述6项指标必达目标的,经理室奖励按80%兑现,渠道分管经理奖励不变。
一季度薪酬方案宣导
2.单项推动奖
(1)先锋奖:对3月25日提前达成必达目标的单位按达成的先后顺序排名,对前3名的经理室和分管经理进行奖励,分别奖励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2)成长奖:在达成必达目标的前提下,按同比增幅排名,对前3名的经理室和分管经理进行奖励,分别奖励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3)价值奖:在达成必达目标的前提下,按完成规模排名,对前4名的经理室和分管经理进行奖励,分别奖励0.3万元、0.2万元、0.1万元、0.1万元。
注:以上1.2项奖励分配规则
(1)分管经理不参与经理室奖励分配,经理室奖励分配原则为一把手60%,班子内其他渠道分管领导40%。
3. 专项推动奖(一把手与分管经理)
达成个险渠道个销团挑战目标分别奖励主要负责人和个险、团险渠道分管经理各0.1万元。
一季度薪酬方案宣导
附件2:2015年一季度团险渠道补充薪酬方案
一、经营单位分管经理
1.达成新增员福业务必达目标,奖励分管经理1000元;
2.达成信贷险业务必达目标,奖励分管经理1000元;
3.达成净增人力必达目标,奖励分管经理1000元。
二、经营单位团体业务部薪酬奖励
1.短险完成季度必达目标,奖励薪酬=5000+实达保费*0.6%;
2.短险完成季度挑战目标,奖励薪酬=10000+必达保费*0.6%+超必达部分*0.8%;
3.短险完成卓越目标,奖励薪酬=12000+必达保费*0.6%+(挑战目标-必达目标)部分*0.8%+超挑战目标部分*1%。
其中经营单位团体业务部负责人奖励薪酬≤分管经理的80%。
本方案由市分公司团险渠道解释。
一季度薪酬方案宣导
方案奖励
根据一季度竞赛方案,净增保费超过5万元的,按市内小组排名给予奖励。战区小组对抗,完成月度目标,根据排名给予奖励。
方案奖励
根据**人险盐团函【2015】5号和10号函,2.8达成季度挑战目标45%,2.16达成挑战目标55%(以上两项未达成,但1-16号达成季度挑战目标24%),2.28达成季度挑战目标60%的单位给予奖励。
未达成50%目标的**、**、**、**分管总和团险部主任分别缴纳发展保证金2000元、1600元;
**、**分管经理分别交纳4000元、3000元,**、**团险部经理分别交纳3200元、2400元发展保证金。
发展保证金通知人力资源部直接扣发。
方案奖励
一、目标:确保2620万,全力冲刺2800万
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
三、三基:基本、基础、基础
四、四标:星级职场创建
工作提示
一、关注政保平台,精细运作到位
1、小额险:盐金融办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2、老人险: 市公司“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推进方案”
工作提示
政策支持
28
2012年10月,市民政局、老龄委、****市分公司联合出台文件,在**全辖开展“安康关爱行动”,由**组织实施,2015年覆盖率达50%以上,各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政策支持
29
2013年3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10号文,提出加强养老保障渠道,大力开展“安康关爱行动”,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提出到2015年,参保率要达到50%,并提出对低保、“三无”、“五保”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政策支持
30
2013年12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20号文,再次提出由财政出资为低保、“三无”、“五保”及80周岁以上老人和养老服务机构购买保险。市民政局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险”政策性保险纳入2014年全市重点民生实施项目,并将其纳入县政府和县(市、区)长的年度考核。
政策支持
31
2014年4月,**省人民政府出台39号文,明确提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政策性保险,按照由保险公司运作,政府支持的原则,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
政策支持
32
2015年1月,**市民政局出台4号文,明确提出:“落实老年人政策性保险及养老服务优惠政策。确保政府出资为”低保、三无、五保“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险的工作落实到位,2015年全市老年人的参保率要达到50%以上。
工作提示
3、计生险:
二、关注“新国十条”,及时汇报到位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提出: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12月18日下发了《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24号)文件。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省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6000元/人。
**公司汇报材料
工作提示
三、关注单位绩效考核,提前谋划到位
工作提示
四、关注依法合规,风险管控到位
1、“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省分公司团险设计下发了省、市、县三级机构的自查工作底稿,细化了每个风险点的检查动作,要求各级公司进一步强化自查和整改工作的质量,确保自查过程有迹可循、自查结论有据可查,并要求各级公司和条线部门负责人在自查底稿上签字背书。针对前一阶段各单位条线上报问题较少的情况,请各经营单位继续加强自查,对自查和整改的质量进行“回头看”,对前期自查不到位、不认真的予以重新自查和上报。
据悉,各地保监局已陆续开始对当地分公司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抽查。从监管机构的督导内容看,保监局在省公司本部检查时会要求查看地市分公司工作底稿,在地市分公司本部检查时会要求查看县支公司底稿,若分公司无法提供,监管机构可能会认定为“未按规定保留自查工作轨迹”。综上情况,请各单位的自查底稿原件交由市公司汇集归档保存,各单位保存复印件,所有底稿应做好整理归档,以备外部监管机构的抽查。
2、严禁大额短期退保现象
近期团险部将会同监察部和财务部下发联系函作出明确规定
3、慎重承保高风险业务
工作提示
五、关注银合业务,借力发展到位
1、工行方案
2、**行方案
3、中行
工作提示
六、关注基本法与创标,制度激励到位
工作提示
参与基本法考核共111人,24人未举绩。
说明:
1.个人考核保费=个人自拓短期意外险保费*10+个人自拓短期健康险保费*8+个人长险标保*1.5。
2.件数统计仅限团体法人业务(不含卡折及汇交件),且以组织机构代码确认。
3.短期险单件保费不低于2000元。
工作提示
季度标准人力考核标准
季度达标考核采取必达制,并视考核结果,在下一季度对基本报酬作相应调整,但职级(档)不变。
特别提醒:签订劳动合同的团险销售人员季度绩效由所在经营单位根据其工作量及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分配,具体考核办法由各经营单位制订并上报市分公司团体业务部备案。未达成季度标准人力考核标准的,原则上不得参与经营单位渠道绩效考核分配。
工作提示
工作提示
创标是年度职能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有费用支持。初步设想,准星级4000元,一星级8000元,每增加一星,增加4000元奖励。
**团险超越2015!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