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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会小专题生活中常见的税务常识19页.pptx

  • 更新时间: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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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见的税务常识偶然所得要交税吗?股权代持谁来交税?终身寿险的个税缴纳生活中常见的偶然所得,都要交税吗?偶然所得要交税吗?抽奖所得个人在商场抽奖活动中中奖,不论是实物奖品还是奖金,符合《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的定义,因此需要就实际获得的奖金或实物奖品的价格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比如,王先生在国庆商场抽奖活动中,获得了价值7000元的手机,那么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7000*20%=1400元。

而如果是有奖发票的奖金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税务机关或其指定的有奖发票兑奖机构为有奖发票的中奖个人进行代扣代缴。网络红包之现金红包如果是现金红包的话,按照《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因此,个人领取淘宝、天猫等网购平台的现金红包,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派发网络现金红包的企业进行代扣代缴。

网络红包之网购代金券如果是个人领取网购平台的代金券,比如收到淘宝店商家赠与的“满100元,送20元”的购物红包,由于是有搭配使用要求,而不是直接可以提现到个人账户上的网络红包,用于满足一定购物(或服务)金额才能抵扣使用,并且附带有效期限制,过期作废,那么属于折扣性质的网络红包,即满足74号公告中“促销红包”的定义,不在个税应税所得项目中,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网络红包之转账红包如果是亲朋好友之间的网络转账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征税范围,因此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体育彩票中奖收入“一夜暴富” 虽然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谓是人生中可遇不可求的梦想之一,但生活中也有人成为小概率事件的“主角”。根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体育彩票的中奖收入也属于偶然所得,那么彩票中奖收入究竟应该如何纳税呢?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规定: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假设王先生购买体育彩票中了100万元,那么其中20%,也就是20万元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剩下的80万元,才是实际得到的收入。股权代持在现如今的投融资市场中已经被运用的越来越普遍了。有些投资人碍于法律或政策的限制,无法直接持有被投资公司的股权,通过代持使得投资过程变得更加便捷顺利。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代持虽然常见,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风险。代持关系往往会通过一纸股权代持协议来确认,然而大多数人都会把协议拟得比较简单,这就使得产生争议时,协议无法发挥出明晰产权解决纷争的作用。

亦或者由于显名股东的越界行为,侵害了实际出资人的权益然而协议却无法对显名股东的行为进行约束。因此,在拟定代持协议时,需要尽量合理且完善地安排条款,例如明确代持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显名股东的配合责任、违约责任等等。股权代持谁来交税?除去法律上的风险,代持行为在税务上也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性。由于税法及有关政策并未对此领域作出明确规定,相关的税务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导致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产生了诸多争议。2020年厦门税务局公布了《关于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11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厦税函〔2020〕125号),首次以税务机关的身份对于股权代持关系下的所得税问题进行了回复,这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官方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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