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投诉及诉讼案件 观察与 思考Part 1非法“代理退保”的含义、套路及应对措施Part 2投诉与诉讼案件的差异Part 1非法“代理退保”的含义、套路及应对措施投诉与诉讼案件的差异Part 3司法实践案例及差异带来的思考Part 4高频争议焦点及应对措施一、虚假承诺、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阻碍消费者正常维权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冒充监管部门、法律工作者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骗取信任,谎称可办理全额退保、逃废债务、修复征信等事宜 ,诱 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后 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 信息等手段进行恶意投诉,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不仅侵占消费者正当的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
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 有效沟通 ,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三、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不法代理维权组织取得消费者委托后 ,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
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个人信息泄露后患无穷 ,可 能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更要注意防 范诈骗分子以“解决债务”“修复征信”等说辞骗取银行卡账户、密 码、验证码等信息进行盗刷或转账的风险。二、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 ,暗藏集资诈骗风险“代理维权 ”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如鼓动保险
消费者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 ,并收取高额“代理维权 ”手续,退保后还会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 ”理财产品 ,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此外 ,消费者如受蒙骗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 ,不仅丧失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 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 ,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消费者一定要对此类不法行为提高警惕。源自2021年11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防范“代理退保”等风险的提示》—— 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非法“代理退保”的含义1四、伪造证据、要挟退保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怂恿或替代消费者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诱骗销售人员回复,进行虚假取证;或者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捏造违规销售的虚假事实, 以要挟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五、切断联系、反复施压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 阻止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监管部门的有效联系 ,怂恿或替代消费者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
以维权举报为名 ,煽动消费者通过多次、反复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压。源自2022年9月13日北京银保监局风险提示: 《非法“代理退保”要当心 理性维权要牢记》 —— 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官方网站一、假冒身份、虚假宣传非法“代理退保 ”组织或个人冒充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法律工作者,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网络论坛、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二、谎言欺骗、怂恿退保谎称消费者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存在欺诈 ,多名消费者已经投诉 ”或欺骗消费者“继续持有保单将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怂恿消费者进行退保。
三、诱导代理、非法牟利谎称可以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保”,诱导消费者签署代理退保服务协议 ,甚至以扣留保单、身份证件等手段对消费者 加以控制 ,牟取高额的“代理退保”咨询费、手续费。非法“代理退保”的含义2天津银保监局引用了银保监会的风险提示原文内容:一、虚假承诺、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阻碍消费者正常维权二、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 ,暗藏集资诈骗风险三、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源自2021年11月17日天津银保监局风险提示: 《关于防范“代理退保”等风险的提示》 —— 中国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官方网站非法“代理退保”的含义所谓“代理退保 ”黑产 ,是指机构、组织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 ”为由甚至冒充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等向消费者推介保险退保业务咨询、代办等经营活动 ,怂恿、 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业务打着“代理维权 ”的幌子进行恶意投诉 ,达到退保索取手续费的目的。同时个别还会蛊惑保险消费者退旧买新套取保险销售的佣金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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