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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终身寿婚姻财产界定债务隔离规划有效财富传承31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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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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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终身寿-婚姻财产界定+债务隔离规划+有效财富传承终身寿险在家庭财务规划中的七大功能?过渡页第五功能:婚姻财产界定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保险,权益归属个人钟女士是一门职业白领,个人经济条件不错,目前单身,钟女士想给自己投保人寿保险,又担心会不会以后结婚这笔保单也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经向专业人士了解,可选择短期缴费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在婚前交清。投保人为自己,受益人为自己父母,那么即使婚姻不合分开,保单权益也归属自己和父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时间分配:3分钟?讲师结合幻灯片进行讲解第五功能:婚姻财产界定江苏的李女士2018年7月被诊断出患有乳腺癌,一年前曾在某公司购买了重点疾病保险,经确诊后获保险理赔金50万元。

李女士的丈夫周某已婚外同居,得知50万元理赔金后起诉到法院要离婚,要求分割保险理赔金,理由是购买保险是在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答:最后法院判决离婚但保险理赔金不予分割。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批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寿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死亡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资产。

50万元李女士重疾理赔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予分割。婚内购买保险,具人身性质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资产,不予分割。请问:李女士的丈夫可以分割保险理赔金吗??时间分配:5分钟?讲师结合幻灯片进行讲解第五功能:婚姻财产界定—相关法律依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批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二条第五款第一点:(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5.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寿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死亡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资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注:以上列举的会议纪要,高院解答并不属于法律条款,仅代表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一般态度,仅供参考;宣传时应避免销售误导。

?讲师结合幻灯片进行讲解投保时间保险类型保险金类型保险金受益人获得保险金性质情形一结婚前意外险或健康险伤残或疾病保险金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情形二结婚后意外险或健康险伤残或疾病保险金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情形三结婚前意外险或健康险死亡保险金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情形四结婚后意外险或健康险死亡保险金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情形五结婚前终身寿、定期寿身故保险金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情形六结婚后终身寿、定期寿身故保险金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情形七结婚后年金险生存年金夫或妻夫妻共同财产情形八结婚前年金险生存年金夫或妻依法理推定为个人财产可能性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业保险分割一览表(参考)?讲师结合幻灯片进行讲解第五功能:婚姻财产界定周先生在婚后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年金类产品,受益人妻子,后因感情不和与太太陈女士协议离婚,陈女士认为保单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现金价值。

答:可以。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批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标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该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所以周先生支付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陈女士,自己可以继续投保,保留保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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