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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础知识二要素特征分类功能原则含备注46页.pptx

  • 更新时间: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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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础知识(二)1.不对称性:保险标的的状况,最清晰的是投保人;保险条款,最清晰的是保险人。《保险法》对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诚信程度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和合同更为严格,如果双方违反诚信要求,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2.附合性和射幸性:附和性:保险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由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在已提出的合同内容基础上选择接受或拒绝。由于保险合同的专业性比较强,保险合同条款一般是由保险人事先制定好的标准化格式条款,投保人只能选择接受或者拒绝。因为这个特点,就要求保险人在最大诚信的基础上制定合同条款。射幸性:射幸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所负的支付义务,取决于合同生效后偶然事件发生与否。保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使得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

保险人告知,告知内容:合同订立前/后、事故发生后、重复保险告知形式:询问告知告知内容:合同条款、免责条款,告知形式:明确列明与明确说明相结合备注:【教学时间】:2分钟-投保人告知:告知内容:合同订立前:对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回答合同订立后:危险显著增加/标的转让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有变动时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备注:【教学时间】:1分钟【教学目标】:简单介绍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中的保证【教学方式】:讲授【教学内容】:含义:是保险人接受承保或承担保险责任所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某种义务的条件。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法律效力:明示保证 = 默示保证明示保证。

在保险单中订明的保证,默示保证:未在保单中订明,但却为订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3.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是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保险实践中,弃权与禁止反言主要用于约束保险人备注:【教学时间】:1分钟【教学目标】:简单介绍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中的弃权与禁止反言【教学方式】:讲授【教学内容】:弃权: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是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保险实践中,弃权与禁止反言主要用于约束保险人。

参见PPT讲解备注:35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金钱上的利益关系。1. 保险利益含义及其确定条件保险利益原则 是指在签订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的保险利益。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备注:【教学时间】:1分钟【教学目标】:介绍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教学方式】:讲授【教学内容】:参见PPT讲解保险利益原则 是指在签订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的保险利益。意义: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3. 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实务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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