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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风险的解决方案23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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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引起任何法律纠纷。四、保险相当于一份有效的遗嘱。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生前订立遗嘱,这确实是一种有效的法律工具,但如何订立有效的遗嘱,却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前不久看到一个新闻,一对老夫妇在2014年相继去世,留下三个子女。小儿子拿出一份遗嘱,称父母曾经委托自己订立过代书遗嘱,想要把房产留给自己的儿子,也是老人唯一的孙子。老大、老二却对遗嘱提出质疑,各方就此产生争议,于是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过程中,老三拿出遗嘱原件,因为这是一份代书遗嘱,代书遗嘱中的代书人为老三本人,见证人是老三的配偶胡某。法院认定遗嘱无效,最后法庭经过调解各方协商处理了老人的遗产。保险具备了遗嘱的功能,但因为在投保时,由保险代理人全程参与,充当了证人的角色,以后即使要更改受益人,也是由代理人协助办理,保险公司盖章认可,这又等于起了公正的作用。所以一旦需要理赔,就不会发生类似无效遗嘱的情况。

父母在子女婚前为其投保,父母作为投保人,子女作为被保险人,为其购买年金保单。如果这份保单在子女婚前就已经缴费完毕,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就看年金险是否是分红型即可。如果不是分红型保单,生存金每年领取金额是确定的,那子女婚后领取的生存金如果没有超出保费部分,那么这份生存金完全归他自己所有。如果婚后超出保费部分领取的年金,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分红型保单,因为分红不属于自然孳息的范畴,在法律上视为投资收益,所以婚后获得的分红归夫妻双方所有。子女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保险。父母为投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父母为其购买年金保险。在已购买的年金险上,同时投保万能险账户。这样生存金的归属就发生了改变,由原年金险被保险人为生存金领取人变成投保人为领取人。所以投保人不仅是保单所有人,还是生存金领取人。

也就是说生存金在法律上属于父母,不属于子女,日后不论孩子是否有婚变风险,那生存金都不存在被分割的风险。如果父母领了生存金,又想给子女钱,则可以将生存金变现,细水长流化的给子女生活补贴。所以在原保单上,同时投保万能险账户就能轻松解决保单分割的风险,同时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万能结算利率都比年金险生存金累积生息的利率要高,不仅可以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还能够让没有领取的生存金获得更高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呢。这种情况下,跟在子女婚前买但结婚时没有将保费缴完一样,当领取的生存金没有超过保单本金时,归子女婚后个人财产,超过部分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看了以上的三大类情况,大家对号入座,是不是还真不能简单的认为父母给子女出资购买年金险就是完全属于孩子的个人资产。那么,父母如何才能让自己给子女购买的年金险万无一失呢?

还有一个提醒:因为投保人为父母,从年龄的角度来看一般会先于被保险人离世,保单在未来存在投保人发生意外,保单所有权属于投保人遗产的可能性,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即使投保人为父母,也要设置第二投保人功能,防止风险。保单只是防范婚姻风险的一种工具。当然,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永远都是最强有力的资产保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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