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了解代理人职业道德的内涵与诚信在职业道德中的地位,加强学员对诚信观念与职业道德观念的建立。保险代理人职业道德,诚信是保险代理人职业道德的灵魂,(一)定义: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二)职业道德的内容:道德信念,道德行为。
社会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保险发展的内在需要,(一)定义:是指保险代理人在履行其职业责任、从事保险工作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普遍遵守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也是社会对保险代理人的一种特殊道德要求,是社会职业道德在保险代理人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保险业诚信问题,(一)承保容易,索赔难。该赔的不能尽快赔付,不该赔的也不能在较短时间内给客户答复。据某公司2005年调查,从案件受理到给付结案,平均每案64天,有的公司超过100天,个别案件处理时间长达2年之久,引起客户投诉。
不能严格履行保险合同。某些公司单纯考虑自身效益,随意改变保险合同内容,降低给付标准;有的公司为照顾“关系”或“工作方便”,对一些不该赔付的案件,通过“协议”形式给予赔付,侵占保险责任准备金,损害了公司利益。代理人误导。个别代理人为获取业务不择手段,展业时不能全面、准确向客户宣传保险条款全部内容,夸大保险责任,不讲或少讲除外责任。尤其对于分红险业务,夸大分红比例,误导客户投保。
侵占、挪用保费。个别代理人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将收取的保费侵占或挪作他用。有的代理人虽然离开公司,但仍持未交回的“收费收据”收取保费占为已有。道德风险。有的保户投保动机不正确,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带病投保骗取保险金。更有甚者,还存在代理人与投保人合谋欺诈保险公司等现象。
假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欺骗社会公众,假保单:保险机构弄虚作假、违规经营,假赔案:骗保骗赔、侵害保险公司利益,2009年,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 ,三假危害大!(一)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线,(1)保险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诚信是保险业赖以生存的基础。(2)保险活动中信息的不对称性,要求双方必须本着诚信的态度。(二)诚信原则是保险职业道德的最基本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是订立各种保险契约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3)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从业人员的道德基础。
诚信是保险职业道德的基础,诚信是保险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一)诚信原则蕴含于保险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之中,(1)保险管理人员的诚信行为:信息披露、给付保险金、保密。(2)保险销售人员的诚信行为:合理照管保险委托人的利益。诚信善意为保险委托人服务。(3)保险监管机关及相关执法机关的诚信行为。总之,诚信对国家振兴、行业壮大、个人发展而言,起着关键作用,是一切事业成功的基石。
树立诚信意识、实践诚信行为、营造诚信文化,不仅是关系个人事业成败的大事,也是公司发展、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没有诚信,个人事业不会取得成功,公司难以发展壮大,行业也将失去生存的土壤。我们作为保险从业人士,诚信更是我们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树立诚信意识,实践诚信行为,必将对我们的事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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