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实行的是夫妻法定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夫妻法定共有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赠与所得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外,(5)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夫妻法定财产制,法定特有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伤害所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国家资助优秀科学工作者的科研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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