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富人为了让亲人分得更多遗产,正考虑抢在2010年年底之前安乐死,从而搭上“免税末班车”。已有35年遗产税法执业经验的奥卡特预计,鉴于2010年和2011年的巨大税率差异,到今年年底将会出现“触目惊心”的案例。美国目前只有3个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允许医生协助病人自杀。但美国媒体披露,一些身患重症的美国富豪正考虑今年去荷兰安乐死,以实现避税目的。
美国得克萨斯州休斯敦市首富丹·L·邓肯是享受这一“遗产免税优惠政策”的第一位富豪。这位77岁的富豪今年3月因脑溢血逝世,留下90亿美元巨额遗产。按照美国此前执行多年的遗产税法,其遗产除去留给遗孀的免税部分,将被征收45%即起码20亿美元重税。这意味着,邓肯只“晚死”3个月,就为其继承人“狂省”了20亿美元。结合案例:由于FATCA法案在全球的开展执行,无数已经移民的高端人士都担心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资产会面临暴露给美国税务局的风险。
如果当年银行账户存款最大值超过USD10,000,就需要申报所有银行账户中的资产信息。申报方式: 完成Form 114电子申报给美国财政部,务必要在当年6月30日之前使之收到申报,没有任何延长期限。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任何一个时点,该居民纳税人在加拿大以外的资产价值达到10万加币以上,那么该纳税人就需要做T1135或者T1134的申报。需要申报的境外资产主要包括以下七大类。
具体来说,申报对象要求为在每年12月31日的时点境外资产超过5000万日元的在日本国内有住所的个人(无论日本人还是外国人,但外国人的情况限于在过去10年内在日本居住期间超过5年为限)。另外,由于遗产继承的原因导致在境外拥有超过5000万日元资产的情况下,即使没有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纳税义务时,也必须申报提交「国外財産調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