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特征,投保人无对保险条款修改的权利,只能做出同意与否的决定。射幸合同——针对单个保险合同而言,保险合同的特征,下注的号码与中奖号码一致,保险人赔付的前提是事故发生或合同到期,保险合同的分类,按照合同性质分类,保险合同的分类,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价值分类,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赔偿=损失,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赔偿=损失×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合同的要素,主体——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客体——保险利益,内容——体现于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的含义和分类,保险四大基本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订约与履约实质性重要事实,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客户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赔,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过失部分不赔,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可以退还保费。
案例:保险利益时效性—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都存在。保险利益原则,案例:保险利益时效性—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以发生损失为前提,以实际损失及费用为限,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避免赌博行为及道德风险,损失补偿原则定义,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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