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代理人与公司之间的 法律关系——代理关系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员工 (劳动关系)保险营销员 个人代理人(代理关系)二、个人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依据——代理合同:契约关系代理合同是个人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权利义务约定的依据个人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均来源于代理合同: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讲,保险公司要求个人代理人遵守的制度应当纳入代理合同附件;违反代理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一)个人代理人的基本权利收取手续费或佣金接受培训要求公司有偿或无偿提供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二)个人代理人的基本义务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误导客户骗保三、有关法律法规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保险法》第127条)违约责任最终要追究到有过错的个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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