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O发展迅猛,在降低医保费用方面卓有成效,从1973年HMO法案通过,到1995年法案过期,健康维护组织(HMO)的发展迎来了黄金时期。由于民众,愿意相信HMO能以较低的费用提供相同质量的医疗服务,HMO的数量和注册人数都得到了迅猛增长。1970年,全美的HMO数量仅为37家,注册人数仅为300万人,但到1995年时数量达到562家,增长了15倍,注册人数达到5000万人,增长了16倍。
HMO在降低医保费用方面卓有成效。HMO采用预付费的支付方式使医疗机构共同承担费用风险,并在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引入竞争机制。一方面,医疗机构为了获取更多患者,愿意通过提供折扣价的方式与保险公司合作;另一方面,HMO参与者在缴纳医保费用后,看病时只需支付少量挂号费即可,基本不用承担其他费用。HMO法案实施后的几份调查均表明,HMO与传统的补偿保险相比,可以节省约10%-40%的费用。节省幅度最大的部分是住院费,相较于传统医保方式节省了约30%。
通常会采用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激励医疗服务方控费,以控费效果为医疗服务方费用补偿,甄选优质医疗服务提供者,包括医生集团、第三方医疗机构等,优选医生医疗设备,医疗机构进行合作,节约监督成本,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临床路径数据库等,用于服务质量,效率管理,控制医疗欺诈和服务滥用,提高理赔效率和准确性等方面,首诊必须先通过全科医生诊断,当病情超出全科医生诊断范围,再转由专科医生就诊,优化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