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即社会医疗保险,指的是国家通过立法,由受保障人群、单位/集体、政府等共同筹集资金,为向保障范围内的人群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医保诞生背景,随着时代变迁,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的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制度已无法适应时代需要。医保诞生背景,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于1998年12月14日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城镇职工群体中率先启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群体,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后陆续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逐步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季度,将社会医疗保费保障群体扩大到农民和城镇居民群体。医保诞生背景,当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大部分组成,基本涵盖所有国民。
医保费用通常由个人和单位(集体、政府)分别交纳,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交费比例为工资的2%,单位交费比例为8%。个人交费进入个人账户,门诊、药品购买和住院等情况下均可使用;单位(集体、政府)交费进入统筹账户,只能在特定情况下使用。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指出,医保在全体国民中的覆盖率已超过95%。所以,几乎所有国民都已成为医保的保障对象。
医保纵然有上述优势,但包括医保在内的一切社会保险,都只具有基础性保障的功能,并不是万能的。对此,前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早有论断:社保只能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实际上,我们是包不起的。医保不是万能的,医保给付的局限,下有起付线(类似商业保险的免赔额),上有封顶线(类似商业保险的保额,通常比较低),部分费用自付(即按实际支出费用一定比例给付),部分费用自费(部分药品费用由受保障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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