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保了本公司供电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供电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供电区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的高压电(高压电指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无过错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本附加保险的保险费为供电责任保险基本保险费的10%—15%。供电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