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亏损情况严重现行保险收费标准与风险程度不匹配,有失公平媒体炒作“高低赔”、“无责不赔”,增加了不公平现象2015商业车险改革进程试行阶段2015年5月7日,中国保监会发文: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于2015年6月1日前,停止使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向保监会提出方案审批2015年6月1日起,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地区全面落地,相关财产保险机构开始销售新的商业车险产品,执行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保监会2015年10月30日通知: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新疆、宁夏、青海共计12个保监局所辖地区将纳入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停止使用此12家保监局所辖地区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商业车险改革特点第一、保险责任更宽《2014版示范条款》对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较大的15项内容进行了删减,进一步扩大了保险保障范围,更好的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例如: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增加了部分自然灾害以及“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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